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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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0-12
  • 来源:
  • 各盟市史志工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展示全区史志文化宣传成果,突出网络媒体宣传的时代特征,提升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助推全区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决定开展全区史志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全区史志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3 年 4 月 6 日

    全区史志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展示全区史志文化宣传成果,突出网络媒体宣传的时代特征,提升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助推全区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好全区史志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记录新时代、讴歌新时代、服务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凸显网站、新媒体传播平台、报纸期刊等宣传阵地作用,征集评选一批质量高、受众广、影响大的史志优秀作品,加大史志优秀作品宣传推广力度,凝聚起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征集范围与类型

    (一)征集范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全区各级史志工作机构或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原创的优秀作品。

    (二)征集类型

    文字类:征集对象为在重大主题宣传、引导正能量传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当地地情信息等方面,获得普遍好评的优秀作品。

    音视频类:征集对象为创意新颖、语态生动、制作精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在群众中产生强烈共鸣和正面影响的动漫类、音视频类、影视类等作品。

    专题专栏类:征集对象为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手段,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类型主题、事件、人物等,具有较强共同特征、社会认同度较高的专题、专栏。

    三、展播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共评选史志优秀作品 100

    个,其中文字类 50 个、音视频类 40 个、专题专栏类 10 个。

    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对入选作品在全区史志系统进行通报。并按入选作品类型,在内蒙古自治区情网、 “方志内蒙古”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印记期刊等宣传平台进行展播。同时,推荐部分入选作品参加全国地方志网络精品评选。

    四、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展现时代主旋律。

    (二)聚焦服务新时代主题主线,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记录新时代、讴歌新时代、服务新时代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就。以立意深刻、真实生动的作品诠释史志的非凡十年,彰显 “存史、育人、资政”作用。

    (三)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 “模范自治区”、文化强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展现史志工作积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服务自治区重大战略中发挥的独特作用。

    (四)聚焦社会需求、人民需要,讲述学史、用志、增信、崇德的故事,展现史志工作在助力经济发展、回应社会关切、培育家国情怀等方面的举措和成绩。

    (五)聚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史志的视角,展现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人文底蕴,推进史志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讲好内蒙古故事,展现至真、至善、至美的内蒙古形象。

    (六)选送作品须为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或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原创作品,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选送作品需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五、组织领导

    成立史志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源开发处。成立专家委员会,由党史、地方志、新闻媒体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作品评选。评选专家委员会下设三个评选小组,负责文字、音视频、专题专栏三类作品的评选。

    六、时间安排

    (一)推荐报送阶段( 3—6 月)。各盟市级史志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盟市、旗县两级工作机构优秀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二)网评阶段( 7 月上旬)。将各地推荐的作品,按征集类型推送到“方志内蒙古”微信公众号进行网评。网络投票结果将进行公布,作品投票量计入评选考量。

    (三)初评阶段( 7 月中旬)。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专家委员会,对优秀作品进行评选工作。

    (四)复评阶段( 7 月下旬)。领导小组综合专家评审成绩和网评情况,对优秀作品进行复评,确定入选作品。

    (五)公示阶段( 8 月上旬)。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情网和方志内蒙古微信公众号对拟展播的优秀作品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审定阶段( 8 月中旬)。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公示期间情况,拟定展播的优秀作品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

    (七)集中展播阶段( 8 月下旬)。在全区史志系统内对优秀作品予以通报,并在相关宣传平台上进行展播。同时向中指办推荐优秀作品参评。

    七、相关要求

    (一)各盟市级史志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展播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推进,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选送工作。

    (二)每个盟市最多可选送 15 部作品,并择优推荐 5 部。

    八、报送方式

    选送作品统一由各盟市级史志工作机构汇总选送,不接受作者个人直接报送。 2023 年6 月 20 日前,各盟市级史志工作机构负责填写推荐表(见附件 1)和推荐作品汇总表(见附件 2),纸质版盖章后报送,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附件 1、2 电子版请在内蒙古自治区情网“通知公告”栏下载。逾期不接受申报。

    九、联系方式

    人:李承远李超

    式: 0471-4825282( 兼 传真) 4825233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 145 号 412 室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资源开发处

    编: 01006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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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3 年 4 月 6 日

    全区史志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展示全区史志文化宣传成果,突出网络媒体宣传的时代特征,提升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助推全区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好全区史志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记录新时代、讴歌新时代、服务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凸显网站、新媒体传播平台、报纸期刊等宣传阵地作用,征集评选一批质量高、受众广、影响大的史志优秀作品,加大史志优秀作品宣传推广力度,凝聚起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征集范围与类型

    (一)征集范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全区各级史志工作机构或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原创的优秀作品。

    (二)征集类型

    文字类:征集对象为在重大主题宣传、引导正能量传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当地地情信息等方面,获得普遍好评的优秀作品。

    音视频类:征集对象为创意新颖、语态生动、制作精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在群众中产生强烈共鸣和正面影响的动漫类、音视频类、影视类等作品。

    专题专栏类:征集对象为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手段,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类型主题、事件、人物等,具有较强共同特征、社会认同度较高的专题、专栏。

    三、展播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共评选史志优秀作品 100

    个,其中文字类 50 个、音视频类 40 个、专题专栏类 10 个。

    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对入选作品在全区史志系统进行通报。并按入选作品类型,在内蒙古自治区情网、 “方志内蒙古”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印记期刊等宣传平台进行展播。同时,推荐部分入选作品参加全国地方志网络精品评选。

    四、作品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展现时代主旋律。

    (二)聚焦服务新时代主题主线,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记录新时代、讴歌新时代、服务新时代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就。以立意深刻、真实生动的作品诠释史志的非凡十年,彰显 “存史、育人、资政”作用。

    (三)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 “模范自治区”、文化强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展现史志工作积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服务自治区重大战略中发挥的独特作用。

    (四)聚焦社会需求、人民需要,讲述学史、用志、增信、崇德的故事,展现史志工作在助力经济发展、回应社会关切、培育家国情怀等方面的举措和成绩。

    (五)聚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史志的视角,展现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人文底蕴,推进史志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讲好内蒙古故事,展现至真、至善、至美的内蒙古形象。

    (六)选送作品须为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或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原创作品,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选送作品需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五、组织领导

    成立史志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源开发处。成立专家委员会,由党史、地方志、新闻媒体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作品评选。评选专家委员会下设三个评选小组,负责文字、音视频、专题专栏三类作品的评选。

    六、时间安排

    (一)推荐报送阶段( 3—6 月)。各盟市级史志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盟市、旗县两级工作机构优秀作品的推荐报送工作。

    (二)网评阶段( 7 月上旬)。将各地推荐的作品,按征集类型推送到“方志内蒙古”微信公众号进行网评。网络投票结果将进行公布,作品投票量计入评选考量。

    (三)初评阶段( 7 月中旬)。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专家委员会,对优秀作品进行评选工作。

    (四)复评阶段( 7 月下旬)。领导小组综合专家评审成绩和网评情况,对优秀作品进行复评,确定入选作品。

    (五)公示阶段( 8 月上旬)。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情网和方志内蒙古微信公众号对拟展播的优秀作品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审定阶段( 8 月中旬)。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公示期间情况,拟定展播的优秀作品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

    (七)集中展播阶段( 8 月下旬)。在全区史志系统内对优秀作品予以通报,并在相关宣传平台上进行展播。同时向中指办推荐优秀作品参评。

    七、相关要求

    (一)各盟市级史志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征集展播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序推进,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选送工作。

    (二)每个盟市最多可选送 15 部作品,并择优推荐 5 部。

    八、报送方式

    选送作品统一由各盟市级史志工作机构汇总选送,不接受作者个人直接报送。 2023 年6 月 20 日前,各盟市级史志工作机构负责填写推荐表(见附件 1)和推荐作品汇总表(见附件 2),纸质版盖章后报送,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附件 1、2 电子版请在内蒙古自治区情网“通知公告”栏下载。逾期不接受申报。

    九、联系方式

    人:李承远李超

    式: 0471-4825282( 兼 传真) 4825233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 145 号 412 室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资源开发处

    编: 01006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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